2008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日程安排及注意事项
来源:艺术学院 作者:刘靖君 发布时间:2008-6-4
一、日程安排
 
工作内容
负责单位
4月1日—5月30日
进行毕业生鉴定,组织毕业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
学工处、各学院
5月9日—11日
毕业生体检
各学院、校医院
51421
核查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签订还款确认书、办理贷款展期
学工处、各学院
514615
毕业生交就业协议书,制定就业建议方案
学工处
514627
开展毕业生思想教育
学工处、校团委、各学院、宣传部
520610
办理毕业生户档托管手续(另发通知)
学工处、各学院
614618
各学院领取毕业生离校通知书,报送毕业生档案材料到学工处,档案材料包括:毕业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体检表、党员材料、教师资格证登记表、还款确认书等
学工处、各学院
615622
毕业生凭离校通知书在财务处、图书馆、教材科等单位办理离校相关手续
财务处、图书馆、教材科
617
各学院领取毕业生座谈会经费
学工处、财务处
618627
分类整理毕业生档案
学工处
620625
1、召开毕业生座谈会、欢送会
2、强调纪律要求和注意事项
学工处、各学院
待定
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另发通知)
学工处
6278001700     
集中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要求有关部门及各学院于上午730统一到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毕业生凭离校通知书办理离校手续
学工处
1、发毕业证书等
教务处、各学院
2、交还家具、钥匙等物品
物业管理中心
3、归还图书和借阅证
图书馆
4、发放户口迁移证
保卫处
5、交还病历
校医院
6、发放就业报到证
学工处
627日晚
各学院到学生宿舍看望毕业生
各学院
巡视学生宿舍区
保卫处
628
欢送毕业生离校
各学院
 
 
二、纪律要求
 
毕业生离校前应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文明离校,具体规定和要求如下:
1、毕业生在离校前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做好毕业鉴定,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发现有毕业生酗酒闹事、打架斗殴,在宿舍乱扔瓶子、杂物等不良行为,学校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2、毕业生离校前应按照学校要求和相关规定,按时逐项办理离校手续,及时归还公物。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应做到文明礼貌、遵守秩序。对损坏公物者,除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外,还要按价赔偿。
3、毕业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宿舍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宿舍区的安静、整洁,做到不影响在校同学的学习和生活。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在离校时,要注意保管财物和证件,防止失窃。
4、毕业生如对就业工作有何建议或意见,应及时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或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如实反映。
 
 
 
 
 
 
 
 
 
三、注意事项
 
1、毕业生必须按规定办理离校手续,领取并妥善保管好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党团组织关系,以防丢失。如有遗失,务必向有关职能部门及时报告。
2、毕业生必须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迁移证、就业协议书等按规定时间到报到单位报到。注意旅途安全及饮食卫生、妥善保管好行李物品。
3、根据湖北省毕办文件要求,湖北省内生源中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开至地市州教育局毕办部门,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开至地市州级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省外生源按各省规定,一般开往省级毕业生主管部门。如有特殊要求者,请持书面申请于615前到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说明情况,校就业指导中心酌情处理。
4、签约单位不接受户口、档案的毕业生,如需办理户档托管手续,可直接到相关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也可在学校规定的集体办理时间内办理(另发通知)。办理户档托管的毕业生必须在610前将签章完备的协议书交至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申请户档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请于610前将学院已签署意见的个人申请交至校档案室备案。联系人:李老师(综合楼216室)联系电话:88661525
4、需要办理改派的毕业生,先办理离校手续。暑假期间改派受理时间为每周一上午800至下午500,领取就业报到证时间为次周一下午230500。办理改派时必须持有①省毕办盖章的就业报到证原件②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原件(没有具体就业单位的,此材料可略)③新接收单位已签章完备的协议书,校就业指导中心方可受理。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88665290
5、签约或考上研究生的毕业生档案于715左右传递。若用人单位有特殊要求的,请毕业生提前通知学生工作处李老师(综合楼216室)。
6、贷款而未偿还的毕业生务必于离校前签订还款确认书,其中考上研究生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贷款展期。
7、校就业指导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校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  联系人:罗老师  老师
电话:02788665290 88665009 传真:88662922
档案室:校综合楼二楼216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传真):027-8866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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