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关于做好2017级本科生专业转换工作的通知

2018-05-24

为了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根据《湖北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要求,现将我院2017级本科生专业转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转换的范围、条件与限定

范围:

在校在籍的我院本科2017级学生

条件:

1、已修读课程(不含公共选修课)合格,且无补考记录;

2、美术学专业修读专选、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在79.5分以上,视觉传达专业修读专选、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在81分以上,环境设计专业修读专选、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在79分以上,动画专业修读专选、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在81.5分以上,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修读专选、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在80.5分以上;

   3、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纪律处分;

二、专业转换工作的程序与要求

学生申请

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到各班级群中下载《湖北大学艺术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2018年5月28日上午十一点前到院办交表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资格审核:

5月28日——5月30日学院和各系对申请转出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考核:

5月31日——6月4日 根据报名情况,各系自行组织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

各专业均有专业容纳人数上限,如申请转入该专业学生人数超过上限 ,该专业将组织申请转入同学进行考核,择优录取,考核通过者通过转专业申请,考试不通过者转专业申请不予通过。

审定及公示:

学院对各专业拟接受计划进行审核、汇总,6月上旬在学院公告栏、网站主页上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

专业转换手续办理

凡经学校审定通过的转专业学生,于下学期开学即9月2日、3日到教务处学籍办办理异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转专业手续一经办理,不得再申请转回。

三、有关事项

1.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必须修完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方能毕业。如果因为跨学科转专业等原因导致学习困难而不能顺利毕业,责任由本人负责,请学生慎重考虑。

2.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原专业已修课程的要求不低于转入专业相同课程的,可以认定已获得的成绩和学分,其它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无关的课程,可转为公共选修课学分;需补修的课程,学生通过插班学习、自学等方式修读。

3.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本学期原专业的课程期末考试,无故旷考者除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外,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4.转专业工作中学校、学院均不收取学生任何费用。转入新专业后从新学期开始执行所在新专业学费标准。



艺术学院

2018年5月21日

附件:艺术学院转专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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