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编辑: 来源:发布时间: 2025-11-05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湖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教〔2023〕58号)和《湖北大学研究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校研字〔2025〕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学生自主报名、班级评议、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定,拟授予一等学业奖学金6人,二等学业奖学金112人,三等学业奖学金116人,具体名额见附件(按姓氏笔画排序)。
公示期: 2025年11月5日—2025年11月11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联系研究生办公室张老师,电话:027-88661259;邮箱:3350235196@qq.com。
湖北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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