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2025级本科生转专业和2025级本科生大类分流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 来源:发布时间: 2026-04-22


一、2024、2025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通知

根据学校本科生院《关于2025-2026-2学期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启动学院2024级、2025级转专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接收学生转专业的条件和要求

1.修读专选、必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在82分以上;

2.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纪律处分;

3.所有已成功转过1次专业的学生不可再申请;

4.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不可申请;

5.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学生不可申请;

6.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录取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二)考试或考核的内容和办法

1.2026年5月6日—13日,根据学生志愿填报整体情况,各专业依据专业师资、实验实训条件等教学资源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

2.申请转入美术类专业的学生。申请后总人数未超过美术专业容纳数时,同意其转专业申请。申请后总人数超过美术专业容纳数时,由美术专业组织考核筛选。

3.申请转入设计类专业的学生。2025级学生并入2025级设计大类,一起进入设计大类专业分流流程。具体分流筛选工作,由各设计专业按照《艺术与设计学院关于做好2025级设计学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实施。未能通过所报专业筛选的学生,由学院统筹进行内部调剂;

2024级学生由申请转入专业根据《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汇总表》(附件5)相关要求进行筛选;

(三)工作流程

1.学生申请;

申请时间:2026年4月27日8:00—4月29日17:00;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学生登陆教务管理系统“转专业申请”模块在线提交转专业申请,逾期不予补报。学生可以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具体操作见《学生转专业网上操作指南》(附件3);

2.资格审核:5月6日—8日,学院和各专业对申请转出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3.组织考核:5月11日—13日,各专业组织考核筛选,确定专业人数名单上报学院审批。

4.学院审定:学院审核各专业拟接受转专业人数及名单后,上报学校。学院最晚于5月17日,在学院网站公示拟转专业学生名单。

本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学校审核学生成绩后,于2026年9月1日前公布转专业学生的正式名单。

二、2025级本科生分流工作通知

现第一学年专业大类基础教育即将结束,经学院研究决定,启动2025级专业分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分流的范围

在校在籍的2025级全日制本科学生,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除外。

(二)分流后专业情况

1.美术学(师范类)为一个专业,分国画、水彩、油画三个方向;

2.设计学类学生经专业分流后分别进入三个创新实验班(社会环境创新实验班、媒体与传达设计创新实验班、智能制造与交互设计创新实验班)及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习。

(三)专业分流工作的程序与要求

1.学生申请

2026年4月23—5月5日,学生在各班级群中在线填报《艺术与设计学院2025级专业分流志愿征集表》,学生申请的4个专业志愿不得重复,不得空缺,否则作无效申请处理;

2026年5月6日上午11:00前,以班级为单位将上述志愿征集表报学院教学办公室(纸质签名版)。

2.资格审核:

2026年5月7—15日,学院对收集到的《艺术与设计学院2025级专业分流志愿征集表》进行资格审核并汇总,反馈汇总信息到各专业。

3.专业筛选:

2026年5月17日,第一轮筛选;5月18日—22日,各专业根据第一轮筛选结果及学生填报志愿情况,依据本专业容纳学生数确定拟分流名单。

(四)分流标准

1.专业学生容纳数大于学生第一志愿填报数的,满足学生第一志愿;

2.专业学生容纳数少于第一志愿学生填报数的,对填报学生进行筛选,筛选通过的学生,分流进入第一志愿专业,筛选未通过的,依次根据志愿填报顺序进行筛选;

3.筛选成绩由第一学期所有专选、必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和筛选考核成绩两部分构成。筛选考核由各系自行组织(5月17日),具体计算方法为:

筛选成绩=第1学期所有专选、必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50%+筛选考核成绩×50%。

(五)工作流程

1.学院审定:2026年5月22日,学院对各专业分流情况进行初步复核、汇总后,在学院官网公示拟分流学生名单;

2.结果报送:2026年5月29日,学院将公示专业分流结果报学校本科生院学籍办。本学期期末成绩登分结束后,由本科生院确定最终专业分流结果。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6年4月22日



(审稿:潘锋)

湖北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微信公众号

SCHOOL OF ART AND DESIGN, HUBEI UNIVERSITY

院办电话:027-88665499 | 学工办电话:027-88666173

© 2006-2018 鄂ICP备05003305 |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