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刘立士
职称:副教授
一、教育经历
毕业于南开大学获博士学位
二、工作经历
湖北大学艺术学院
三、学术兼职
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湖北省书法家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
湖北省文联“中青年优秀文艺人才库”成员;
国家艺术基金浙江大学“中国书法评论人才培养”项目成员;
湖北书法“黄鹤奖”获得者。
四、研究方向
书法理论与创作
五、学术成果
著作:
《天津书画艺术史》(合著);《中国历代书画题跋注释集成》(3卷)。
代表论文:
1.自然观念与隋唐书法理论的建构,中国书法,2019(11)。
2.碑派书法的概念清理、审美价值与当代问题,书法,2019(5)。
3.“象”论:从自然万物到书法艺术的生命特质,中国书学,2020(1)。
4.“书道自然”与“书为心画”--中国书法本体建构的两个维度,中国书法,2017(7).
5.自然审美与书法理论的历史建构,宁夏大学学报,2015(3). (该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造型艺术》2015年第4期全文转载).
6.刘立士书法作品,文艺研究,2017(12).
7.王襄与甲骨文的发现、收藏与研究,书法,2018(1).
8.技术理性与当代书法的审美倾向,艺术广角,2017(3).
9.回归自然感性--重塑当代书法精神的重要途径,艺术广角,2016(3).
10.立足传统 和谐发展--当代书法发展之路,西安美术学院学报,2008(1).
11.米芾书法鉴定与批评思想略论,湖北美术学院学报, 2010(3).
12.古而媚 密而疏 -- 倪瓒书法简论,荣宝斋,2012(4).
13.康有为书学源流观献疑,新疆艺术学院学报,2012(1).
14.苏轼“顶峰论”书法史观的建构与超越,贵州大学学报,2014(1).
15.从“作字要手熟”到“字须熟后生”—“熟”在书法理论中的含义与嬗变,宁夏大学学报,2014(5).
项目:
1.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自然观念与当代书法审美标准的建构(主持),2017年。
2.湖北省省级基地湖北大学文化科技融合创新研究中心开放项目,现代科技视角下剪纸产业化发展的相关问题研究(主持),2017年。
3.湖北大学青年科学基金,自然与书法的关系研究(主持),2016年。
4.书法研学旅行基地建设标准与课程体系开发研究(主持),2019年。
5.国家社科基金,阿多诺哲学中的语言思想研究(参与),2016年。
6.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画学研究(参与),2020年。
入选与获奖:
1.全国第十一届书学讨论会(中国书法家协会,2017.11)
2.全国第二届高等书法教育论坛(中国书法家协会,2018.9)
3.湖北省第六届书法“黄鹤奖”(湖北省文联,2019.12)
4.湖北省第六届书学讨论会提名奖(2018.12)
学术会议:
1.首届全国青年学者美育学论坛(2021.4)
2.中国书协乌海论坛(2018.9)
3.中国书协“源流时代”绍兴论坛(2019.5)
4.中国书法评论杭州论坛(2019.11)
5.全国第十一届书学讨论会论坛(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2017.12)
6.“中华美学的传承与创新”国际学术研讨会(中华美学会主办,2017.10)
7.2017年器物美学专题论坛(中华美学会主办,2017.10)
六、教学情况
1、主要承担的本科生课程:《书法与篆刻》《中国美术史》《中国画论选读》
2、主要承担的研究生课程:《书法创作》《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艺术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