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艺术学院
2020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特点,制定2020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如下。
一、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
1、参评对象: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少骨计划”)
2、评定等次:一等(¥12000元)、二等(¥8000元)、三等(¥4000元)。
3、评定要求:
(1)获评一等、二等奖学金的人数不低于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的40%(含推免生)。
(2)推免生评一等奖学金;“少骨计划”确保三等奖学金。
(3)获评奖学金的考生,在入学报到之日前未将本人档案转入我校研究生院的,学业奖学金取消。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后期变更培养类别的,不参与本次奖学金评定。
二、第二、三学年学业奖学金
第二、三学年的学业奖学金试行动态评定。学校原则上按照第一学年学院实际执行情况下达奖学金预算额。
艺术学院
2020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