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荆州花鼓戏传承人群培训班招生简章

2019-06-13

为了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任务要求,由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湖北大学拟承担2019年度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项目“荆州花鼓戏演员培训班”项目。为了抓紧抓好该项目的落实工作,拟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培训目标


     为提高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水平,增强传承活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湖北大学拟承担2019年度非遗传承人“荆州花鼓戏演员培训班”项目。该项目旨在为非遗保护工作提供高校的学术和教学资源支持,帮助基层传统戏曲非遗项目普通传承人群(侧重县市级戏曲剧团及民间戏曲表演团体)强基础、拓眼界、增学养,提高艺术素质。以促进现代背景下传统戏曲艺术的活态传承。

二、培训对象      

       列入省级及以上非遗传承目录中传统戏曲类项目的普通传承人群,重点培训县(市)戏曲剧团和民间戏曲表演团体演员骨干,本期培训班面向湖北省各专业(民营)荆州花鼓戏院(团),招收中青年荆州花鼓戏学员50人。

三、培训内容

       本项目培训将以非遗基础知识、中国戏曲史、湖北地方戏曲概况、荆州花鼓戏概览及其审美特点等为教学中心,重在实践训练,选取荆州花鼓戏中系列经典折子戏和代表性剧目,训练唱念做打、手眼身法步等基本功,提升学员对中国传统戏曲与荆州花鼓戏的认知能力、核心技艺与表达能力。

四、培训思路

(一)充分把握培训对象基础,研究制定培训方案

全面摸底学员个人情况。培训通知文件和学员登记表同时下发,以详尽了解学员的学员构成、专业水平、戏曲基础、学习需求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了如指掌,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周密细致的培训方案。


(二)整合师资力量,聘请优秀师资,确保教学培训质量

在确定培训方案之后,为确保培训效果,本着“校内外互补,理论实践结合,优势叠加”的师资配备原则,建立由非遗传承人培训计划专家库成员、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及资深从业者、省内专家、学院师资相结合的培训师资队伍。特别注意聘请既有理论功底、又有丰富实践经验,同时善于教学的老师。师资队伍确定后,中心将与他们沟通交流,商量具体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课程内容要满足学员的需要,适应学员的水平。


(三)围绕培训方向合理安排培训方式

为了提升传承人群的文化艺术素养、戏曲基础、创新意识、传承能力,培训班采取校内授课和校外观摩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学员整体艺术水准和传承能力。

1.课堂教学:文化教育素养和专业基础课程采取集体授课形式;

2.实践教学:根据学员剧种、行当、流派开展戏曲专业实践教学(如:身段、表演、唱念、音乐等),确保课堂教学效果;

3.观摩考察:赏析优秀戏曲剧目,组织引导学员对所观摩的每部作品进行分析、讨论和点评,开展课堂讨论;

4.展示交流:组织学员进行传统戏曲片段、戏曲小品小戏创作交流,并对学员作品进行集中展示、汇报、点评。




(四)授课计划与内容

培训课程设计坚持做到专业理论课程与表演实践课程相结合,课堂教学与艺术采风相结合,剧目观摩与汇报演出相结合。

1、理论课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中国戏曲史、湖北地方戏曲音乐的地域特色、荆州花鼓戏概览、花鼓戏锣鼓经、荆州花鼓音乐特色、荆州花鼓戏剧本解析。

2、拓展课程:戏曲艺术的鉴赏与批评、戏曲化妆人物造型、戏曲韵仄、传统艺术与新媒体传播。

3、专业基础课程:发声方法及声腔训练、荆州花鼓戏唱腔训练、戏曲身段训练、戏曲把子功、折子戏排演。

4、实践活动:经典剧目赏析、艺术采风、交流讨论、结业汇报演出。

五、培训管理    

1. 成立湖北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培训”领导小组,负责培训的组织领导工作。小组由学校领导牵头,校社科处、非遗中心、艺术学院等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艺术学院戏曲社团参与。培训班师资队伍、课程安排、课程摄像、学员考核、培训效果评估由中心负责安排,培训登记、接待、场地、新闻宣传、后勤服务由社科处及艺术学院协调安排。


2. 培训班学员由学员所在地文化行政部门组织推荐,省文化厅审核,并通过信息管理平台报文化部非遗司备案,不接受社会报名。


3. 学院配备班主任一名具体负责培训期间学员的学习、生活管理,根据学员来源情况、行当、剧种等分组进行精细化管理,各组指定专业辅导教师一名,具体指导学员专业学习、创作、考察,以及展示与汇报。

选拔班委和组长,强调纪律性与自我管理;实行按桌签排课堂座位,履行严格的请销假手续,不得无故缺课。根据学习情况开展优秀学员评比活动。




4. 发放学员手册,内容包括学校简介、文化部非遗司培训项目介绍、学院培训项目方案、培训课程方案、学员管理制度、常用联系电话以及学院周边地图等。


5. 建立学员的档案库,在学员短期培训结束后,建立跟踪联络系统,定期了解其学后的工作情况。关注学员们的最新动态,了解非遗传承人群参加培训后在各自领域上的应用与拓展。


6. 每门课程结束后进行课程评价,及时了解学员的意见和建议。


7. 培训班的所有课程以及学员的交流演出将安排专人全程摄录像,用于课程的观摩、评估以及今后相关数字化教学资源的开发与建设。


8. 考虑到学员有外出考察学习的安排,培训期间拟为每位学员购置有效期为一个月的人身保险。

六、 培训时间


      拟培训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2019年7月29日

      总学时152(加分组340)课时。基础理论课程12课时,专业理论课程16课时,拓展课程16课时,专业采风实践20课时,专业实训课程76(含分组共264)课时,展演展示8课时,总结座谈4课时。对学员的个别辅导、检查等和自主实践训练课时不计入总课时。

联系人:

湖北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主任 周丽玲

联系方式:027-88662086  17720559789;


联系人:

湖北大学艺术学院办公室主任 于英  

联系方式:027-88665499  13407170489。


联系人:

湖北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 余思源

联系方式:17762419944


学员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hbfyyjz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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