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历安排与学校工作实际,现就2021年学校暑假放假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学生:2021年7月3日(星期六)至9月5日(星期日)放假。2018-2020级学生于9月4日(星期六)报到,9月5日(星期日)缴纳学费和进行学年总结,9月6日(星期一)正式上课。2021级新生正式上课时间另行通知。
2.教职工(含教师、行政、教辅人员等):2021年7月10日(星期六)至8月29日(星期日)安排轮休,8月30日(星期一)正式上班。
二、值班安排
1.值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值班地点及电话
(1)学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综合楼九楼911室),88664102
(2)各单位:见各单位报送的本单位暑假值班表
(3)安全保卫部(处)报警服务中心值班电话:88661110
三、有关要求
(一)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全校各单位必须树立底线思维,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疫情的长期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清醒认识“常态化”不等于“正常化”,“零新增”不等于“零风险”,必须慎终如始,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持续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效。
1.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学生每日应按时在学校“智慧服务中心”的“学生健康信息填报”版块中填报身体健康状况及位置信息;教职工每日的身体健康状况信息由各单位指派专人负责收集,并通过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发布的链接地址按时上报。若师生出现发热等症状,各单位应及时上报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并第一时间做好应急响应。
2.严格校园管理。继续实行校园封控管理,严格落实“四必”措施,校外人员“无必须不进校园”。暑假期间,各单位原则上不举办校内聚集性活动,若需举办,则应制定专项疫情防控方案,由活动主办单位防控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提前报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组审核备案;其中,重大活动须提前十天将活动方案、活动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组,待提交上级审批同意后,方可举办。
3.严格师生员工管理。学生管理部门牵头做好学生暑假离校、返校情况统计,“一人一档”跟踪动态,确保全体学生知晓暑假放假注意事项和居家疫情防控要求;学生原则上不留校,确因特殊原因需留校的,由学生管理部门从严审批,牵头做好管理和服务等工作。教职工离汉须提前在学校“智慧服务中心”的“教职工疫情防控期间离汉情况备案”版块中申报,履行审批报备手续。
4.严格居家防控要求。师生员工要继续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不必要外出,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不到中高风险地区。
(二)抓紧推动关系学校发展的各项工作
暑假期间,各单位要统筹谋划,规划实施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各项事业发展重点工作。
1.重点聚焦校园建设和维修改造、科研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招生就业和迎新准备、对外交流、留校学生管理服务、大学生社会实践等各方面工作,明确目标、倒排工期、统筹推进、责任到人,确保暑假必须完成的各项重点工作保质保量落实到位。要用好用足假期宝贵时间,深入推动“十四五”开局起步,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2.请各单位认真落实和总结本学期工作,安排好暑假工作和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其中,已确定暑假期间需要校领导参加的活动,请于7月8日(星期四)上午将《湖北大学2021年暑假校领导活动安排表》(附件1)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备案、汇总(联系人:肖露,综合楼924办公室,联系电话:88666387)。
(三)抓细校园安全稳定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增强底线思维,切实抓好安全防范措施。放假前,各单位要在本单位责任区内认真组织开展安全自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消除风险,并采取适当方式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围绕师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要着力做好信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全力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安全保卫部(处)要在放假前对全校进行安全大检查,特别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检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门要加强实验室、易致爆物品安全管理及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放假期间,安全保卫部(处)要加强校园巡查,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学校有关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牵头做好假期校园安全工作,并指导各单位“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切实筑牢校园安全体系。
(四)抓实假期值班值守工作
各单位要细化轮休方案,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值守工作,确保假期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带班负责人、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责,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做到重要情况及时汇报、及时处置。
请各单位于7月8日(星期四)上午11:00前,将本单位“2021年暑假值班表”(电子版)通过湖大云盘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暑假留校学生名单按有关要求报学生管理部门和安全保卫部(处)。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