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转专业和大类分流工作方案

作者:院教学办 编辑: 来源:发布时间: 2023-04-21


学院签章:            学院转专业和大类分流工作小组组长签字:

转专业和大类分流工作小组组长

尹朝阳

转专业和大类分流工作小组成员

马新平、杨鹏瑞、章倩砺、余日季、彭茹娜、邓鸿涛、王红、杨黎、孔德巍

一、接收学生转专业的条件和要求条件:

1、美术学专业修读专选、必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在82分以上,设计学类专业修读专选、必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在82分以上;

2、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纪律处分;

3、所有已成功转过1次专业的学生不可再申请;

 

二、考试或考核的内容和办法

  5月7日—9日 根据报名情况,各系自行组织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

  申请转入设计类专业学生与专业分流学生一起进行各系组织的分流筛选,方法详见《艺术学院关于做好2022级设计学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如未能通过所报专业筛选,转专业申请不予通过;申请转入美术类专业学生,如志愿专业总人数不超过专业容纳数,同意转专业申请,志愿专业总人数超过专业容纳数,美术系组织考试,考试合格者通过转专业申请,考试不通过者转专业申请不予通过。

 

三、工作流程

  学生申请

  申请时间:4月24日至26日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

  学生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学籍异动管理”模块在线提交异动申请,逾期不予补报。具体操作见《学生转专业网上操作指南》(附件)。

  资格审核

  4月27日-5月6日学院和各系对申请转出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考核:

  5月7-9日 根据报名情况,各系自行组织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

  申请转入设计类专业学生与专业分流学生一起进行各系组织的分流筛选,方法详见《艺术学院关于做好2022级设计学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如未能通过所报专业筛选,转专业申请不予通过;申请转入美术类专业学生,如志愿专业总人数不超过专业容纳数(美术学专业容纳数63人),同意转专业申请,志愿专业总人数超过专业容纳数,美术系组织考试,考试合格者通过转专业申请,考试不通过者转专业申请不予通过。

学院审定

学院根据各专业接受计划对考核学生情况进行审核、汇总后,5月20日在学院网站公示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当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学校本科生院审核学生成绩后,于9月1日前公布转专业学生的正式名单。

  专业转换手续办理

  凡经学校审定通过的转专业学生,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到学校本科生院学籍办办理异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转专业手续一经办理,不得再申请转回。

  分流专业及分流时间

根据招生计划,我院2022级学生按大类招生,分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两个类别,美术学属同一专业,设计学类分为视觉传达、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四个专业,设计学类学生经专业分流后分别进入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四个专业学习。

学生申请

2023年4月24日至4月26日,在各班级群中下载填写《湖北大学艺术学院2022级设计学类专业分流志愿征集表》,4月27日上午十一点以前以班级为单位报学院办公室(电子稿和纸质稿)。学生申请第一、第二、第三志愿不得重复,不得空缺,否则作无效申请处理。

资格审核

4月28日至5月6日,学院对收集到的《湖北大学艺术学院2022级设计学类专业分流申请表》进行资格审核并汇总,反馈汇总信息到各系。

各系筛选

  5月7日至20日,各系根据学生填报志愿情况,结合本专业能容纳的学生数,进行筛选:

5月14日至15日,第一轮筛选;

5月17日至18日,第二轮筛选;

5月21日至23日,第三轮筛选。

  分流标准

  本专业学生容纳数大于学生第一志愿学生填报数的,全部满足学生第一志愿;

  本专业学生容纳数少于第一志愿学生填报数的,对填报学生进行筛选,筛选通过的学生,分流进入第一志愿专业,筛选未通过的,进入学生填报的第二志愿专业筛选;

  如果学生填报的第二志愿专业人数未达到本专业可容纳学生数,满足学生第二志愿;如果学生填报第二志愿专业人数已达到本专业可容纳学生数,各系对第二志愿报考本志愿学生进行筛选,筛选通过学生满足第二志愿,筛选不通过学生参考第三志愿;

  如果学生填报第三志愿专业人数未达到本专业可容纳学生数,满足学生第三志愿;如果学生填报第三志愿专业人数已达到本专业可容纳学生数,各系对第三志愿报考本志愿学生进行筛选,筛选通过学生满足第三志愿,筛选不通过学生,学院将根据各专业人数情况酌情安排;

  筛选成绩由第一学期所有专选、必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和笔试成绩两部分构成,笔试由各系自行组织(5月7-9日),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筛选成绩=第一学期所有专选、必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50%+笔试成绩*50%;

  学院审定

  学院对各系上报专业分流情况进行初步复核、汇总后,5月20日在学院主页公示专业转换(分流)名单。

  结果报送

  5月24日学院将审定后的专业分流结果报送学校本科生院学籍办,下个学期按分流结果到新专业上课。

 

备注


 

 

 


 

(审核:尹朝阳)

湖北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微信公众号

SCHOOL OF ART AND DESIGN, HUBEI UNIVERSITY

院办电话:027-88665499 | 学工办电话:027-88666173

© 2006-2018 鄂ICP备05003305 |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