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推荐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作者: 编辑: 来源:发布时间: 2023-09-16

根据教育部要求和《湖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要求,现就推荐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免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和结果审核。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许开强 叶秀娟

成 员:尹朝阳 崔露 潘锋 叶云 谭崇正


二、本院推免生申请资格条件


(一)申请A类免试攻读研究生者的基本条件

1. 全日制在籍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基础扎实,修完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前三学年课程且成绩优秀。除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普通类同年级同专业可比较性的前三学年学业成绩排名不低于50%。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凡有不良记录者,一票否决,不得入选。

5. 对特别优秀专业人才,即国际顶尖赛事(如红点奖)三等奖以上、国家级(非学生类)美术、设计竞赛展览获奖者(优秀奖以上),全国美展(5年一届)入选、省展(5年一届)获奖者(优秀奖以上),且平时成绩(不含奖励分)排名居本专业的前50%,可直接申请破格推荐为免试生。经学院组织专家答辩评审通过后,推荐指标单列。

6. 在同等条件下,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的学生优先。

(二)申请C类免试研究生条件

按照校团委发布的《关于招募湖北大学第26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的通知》执行。


三、推荐方法

(一)综合成绩计算

1.推免生的综合成绩由学生平时成绩和奖励加分项两部分组成。平时成绩为三学年的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参加学校校际交流项目学生的加权成绩,只计算在湖北大学学习期间的,在国外学习期间成绩不计入其中。奖励加分项目为奖励加分经折算后乘以系数0.2。即:

综合成绩=平时成绩+最终奖励加分×20%

2.奖励加分项目:

奖励加分依据2023年修订的《艺术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奖励加分项目细则》,学生的奖励加分规则和折算方法如下:

加分在5分及以下的不进行折算,加分超过5分的将超过5分部分×0.5然后再加上5分作为奖励分的最终得分。奖励加分项目最高上限为20分。

计算公式:


3.在《艺术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奖励加分项目细则》基础上,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新增国家级、国际级高水平竞赛及其奖励加分进行审核、认定。

(二)遴选工作流程

关于遴选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按学校确定的时间节点来完成,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9月16日,制定学院年度推免生工作实施办法,确定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并于推荐工作启动前报学校本科生院备审并公布。

2.9月17日,个人申请报名。凡符合免试选拔条件的学生填写《湖北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及承诺书(附件1、附件2),并连同成绩单、有关成果、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学院办公室教学秘书处,过期不予认定。

3.9月18日,初选审核。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指定专人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并计算学生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及排名,按学校分配到各专业推免生计划指标数的3倍确定复选名单进入复选审核。

复选审核。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进入复选学生的科研成果、奖励证明材料等(原件)进行审核认定,对申请学生奖励加分项目进行审议,组织相关专家进一步复核。根据学生综合成绩分数,按学校分配到专业推免生计划指标数的1:1.5的比例确定拟推免生及候补名单。

9月19日,学院根据复选审核结果在学院网站公告栏公示拟推免生名单及候补名单排序,公示期3天,接受师生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作弊者,按学校有关制度取消该生的推荐免试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及到教师和管理人员责任者作教学事故论处。无异议后报学校本科生院。



(审核:许开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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