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108)
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特点,制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在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下,组建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的组织和考核工作。
学院成立监察组,负责监督复试相关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巡查复试现场情况,监督信息公开、公示情况,受理、调查并处理考生申诉和质询。
二、招生计划
我院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 形式 |
拟招生计划 |
已接收推免生 |
备注 |
130100 |
艺术学(美术与书法) |
全日制 |
6 |
1 |
含专项计划1人 |
140300 |
设计学 |
11 |
2 |
135600 |
美术与书法 |
19 |
0 |
135700 |
设计 |
61 |
0 |
三、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我院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复试分数线 |
备注 |
130100 |
艺术学(美术与书法) |
单科线执行国家A类线 |
国家A类线 |
专项计划由学校统一划线 |
140300 |
设计学 |
国家A类线 |
135600 |
美术与书法 |
总分不低于359 |
135700 |
设计 |
总分不低于363 |
报考我院且满足相关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的单科和总分分数线的考生即可进入我院复试。复试名单详见艺术与设计学院相关公告。
四、复试形式和内容
(一)学校采用现场复试方式组织复试。
(二)学院根据艺术与设计类专业对硕士研究生综合能力的考查要求,确认我院复试考核内容和形式如下。
1.专业知识考查
以笔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时间为3小时,报考美术类专业考生的笔试科目为“美术基础”,报考设计类专业的笔试科目为“设计基础”,具体考试安排于复试当天另行公布。图纸(答题纸)由学院提供,画板及绘(做)图工具考生自备。
2.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
主要考察使用英语听说写能力,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使用外国语个人自述2分钟,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情况、兴趣特长等。
(2)外国语情景对话2-3分钟,关于专业方向、个人学习计划等。
3.综合素质考查:
以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包含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等,具体安排如下:
(1)考查综合素质和能力,含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健康情况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工作表现等;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情况)事业心、协作性;人文素养;言行举止、沟通表达和精神面貌等。
(2)考查专业素质和能力,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的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情况,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了解情况;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本科阶段的学业成绩情况等。
(3)考核的主要程序
a.考生个人陈述2-3分钟,介绍思想品德、实习实践或工作表现、学业背景、未来研究兴趣、研究规划等。
b.考官就学生陈述情况、理论知识、专业能力考核等方面进行综合提问。
五、复试程序
(一)资格审核
考生应根据我院复试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或学历认证报告(往届考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考生)供资格审查。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申请免初试、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于复试前联系招生学院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院初审后报学校复审。
资格审核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9:00-17:00,资格审核地点为艺术与设计学院C201会议室。
(二)复试
请务必按时参加复试各环节的考核,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我院一志愿考生复试将于2025年3月29日进行,考生应于3月29日上午8:00-8:20,到指定地点集合报到,具体集合报到地点在3月28日考生资格审核时另行通知。具体复试安排报到时通知。调剂复试根据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情况另行安排,详情以研招网调剂系统的复试通知为准。
六、复试成绩计算及拟录取原则
1.专业知识考查、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查满分为各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计算总评成绩时,初试成绩(按“初试总分/初试满分×100”的方式折算为百分制)占60%,复试成绩占40%,均保留2位小数。总评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满分)×100×60%+复试综合成绩×40%,复试综合成绩=专业知识×1/3+外国语听说能力×1/3+综合素质×1/3,各项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2.复试结束后3天内,在艺术与设计学院网站公布参加复试考生的成绩,成绩公示时间为3天。成绩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电话(工作时间):027-88661259 邮箱:576144875@qq.com 联系人:张老师
3.复试合格的考生将按学位类型及总评成绩进行排序。如总评成绩相同,则依次按初试总分、复试综合成绩排序。
复试不合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成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将按照下达招生计划情况向研究生院报送复试结果。第一志愿考生可于4月7日前后在研招网查看拟录取情况。
4.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
七、调剂细则
(一)调剂考生基本要求
我院学术型硕士专业均接收调剂。按照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我院调剂基本条件如下: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A类线。
2.申请调入130100艺术学、140300设计学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一般应相同。
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规则、调剂考生报到复试等另行通知。
(二)调剂流程
1.调剂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2.考生填写调剂报考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于3月28日在研招网调剂意向采集服务系统填报我院调剂意向志愿,并于4月8日登录系统填报正式调剂志愿。具体时间请考生关注调剂系统的开放时间通知。
3.学院将依据考生初试成绩、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初试科目、本科阶段的学业成绩、学术水平等择优遴选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系统中接受复试通知后,参加学校复试。
4.复试合格的考生,将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则为被我院拟录取。
湖北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