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本科生院《关于2025年春季学期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启动学院2024级转专业及设计学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转专业工作安排
(一)接收学生转专业的条件和要求
1.美术学专业修读专选、必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在82分以上,设计学类专业修读专选、必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在82分以上;
2.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纪律处分;
3.所有已成功转过1次专业的学生不可再申请;
4.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不可申请;
5.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学生不可申请;
6.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录取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二)考试或考核的内容和办法
1. 4月10日—20日,根据学生志愿填报整体情况,各专业依据专业师资、实验实训条件等教学资源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
2.申请转入设计类专业的学生。并入2024级设计大类,一起进入设计大类专业分流流程。具体分流筛选工作,由各设计专业按照《艺术与设计学院关于做好2024级设计学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实施。未能通过所报专业筛选的学生,由学院统筹进行内部调剂;
3.申请转入美术类专业的学生。申请后总人数未超过美术专业容纳数时,同意其转专业申请。申请后总人数超过美术专业容纳数时,由美术专业组织考核筛选。
(三)工作流程
学生申请;
申请时间:4月1日8:00—4月3日17:30;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学生登陆教务管理系统“转专业申请”模块在线提交转专业申请,逾期不予补报。学生可以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具体操作见《学生转专业网上操作指南》(附件2);
资格审核:4月7日—9日,学院和各专业对申请转出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组织考核:4月10日—20日,各专业组织考核筛选,确定专业人数名单上报学院审批。
学院审定:学院审核各专业拟接受转专业人数及名单后,上报学校。学院最晚于4月25日,在学院网站公示拟转专业学生名单。
本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学校审核学生成绩后,于9月1日前公布转专业学生的正式名单。
二、设计学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安排
根据学院招生计划,我院2024级学生按大类招生,包括美术学(师范类)和设计学类。具体为:美术学(师范类):为1个本科专业;设计学类: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4个本科专业。
(一)专业分流的范围
在校在籍的2024级设计学类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分流后专业情况
设计学类学生经专业分流后分别进入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4个本科专业学习。
(三)专业分流工作的程序与要求
1.学生申请:
2025年5月9—17日,学生在各班级群中下载填报《湖北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2024级设计学类专业分流志愿征集表》;
2025年5月14日上午11:00前,以班级为单位将上述志愿征集表报学院教学办公室(电子稿和纸质稿)。学生申请的4个专业志愿不得重复,不得空缺,否则作无效申请处理。
2.资格审核:
2025年5月14—17日,学院对收集到的《湖北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2024级设计学类专业分流申请表》进行资格审核并汇总,反馈汇总信息到各专业。
3.专业筛选:
2025年5月18日,第一轮筛选;5月19日—23日,各专业根据第一轮筛选结果及学生填报志愿情况,依据本专业容纳学生数确定拟分流名单。
(四)分流标准
1.专业学生容纳数大于学生第一志愿填报数的,满足学生第一志愿;
2.专业学生容纳数少于第一志愿学生填报数的,对填报学生进行筛选,筛选通过的学生,分流进入第一志愿专业,筛选未通过的,依次根据志愿填报顺序进行筛选;
3.筛选成绩由第一学期所有专选、必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和筛选考核成绩两部分构成。筛选考核由各系自行组织(5月18日),具体折算方法为:筛选成绩=第1学期所有专选、必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50%+筛选考核成绩×50%。
三、工作流程
1.学院审定:学院对各专业分流情况进行初步复核、汇总后,2025年5月20日在学院官网公示拟分流学生名单;
2.结果报送:2025年5月24日,学院将公示专业分流结果报学校本科生院学籍办。本学期期末成绩登分结束后,予以专业确认。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5年3月21日